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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民主测评等程序,拟同意推荐智能制造与建造学院龚晓凡老师参评中级讲师职称,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770388018
电子邮箱:1157380791@qq.com。
办公地址:智能制造与建造学院8号楼院办公室
智能制造与建造学院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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