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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发布时间: 2025-06-11 16:15

 

  1、实训中心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和维护实验室的安全制度与设施,在遇到或发现险情后有责任实施救助。

  2、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内务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实验室的内务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3、实验指导老师应协助实验室管理员做好实验室的卫生管理,对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应由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和接待,在获准后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陪同参观访问。

  4、当实验发生意外时,实验室的任何人员应根据灾害发生程度立即实施救助措施。在及时拨打“120”、“119”紧急救助电话求助时,应设法通知实验室的领导做好善后处理。

  5、当出现仪器设备或设施损坏时,当事人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害继续蔓延,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实验室的任何一级领导,做好损坏现场的记录。

  6、当出现或发现被检物品损坏或丢失时,当事人应立即向实验室管理员或任何行政领导报告,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防止其他物品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并做好记录。

  7、实验室管理员或实验指导老师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8、实验指导老师或学生发现实验室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或向实训教研室主任徐崇寅拨打电话18936309811举报以求及时处理。

智能制造与建造学院实训中心

2025.3.12

实训中心隐患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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